各总支: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卫党[2018]357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干人才,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做好2018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阳光计划”概况“阳光计划”分为党建工作类、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五大类。每人一次性资助项目经费人民币3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8个月。二、申报人选应具备的条件(一)党建工作类1.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从事党建工作的干部;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3.具有良好的党建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党建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二)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1.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在编在岗从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干部,参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研究机构、从事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的干部、教师;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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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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