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维护程序
1、目的
确定并提供为实现服务的符合性所需要的设施,对其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服务过程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设施,包括工作场所、服务设施、通信及运输设施、支持性设备和工具。
3、职责
(1)后勤保卫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确定并提供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设施。
(2)工程部负责在公寓楼、教学楼及院系场馆内公共设施进行保养和维修。
4、工作程序
(1)服务设施的确定
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工作场所、服务设施(通讯设施、运输设施、水、点、气供应及排污管线等)、支持性设备和工具。
(2)根据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于各类服务设施的管理应做到:
A、设施运行正常,有正常的保养、检修制度;
B、运行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C、学生用水、用电应有严格的管理措施,保证水、电正常供应;
D、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使用;
(3)设施的提供
①设施的接管、验收:在接管学校服务设施时,由处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接管设施的使用说明书或相关资料进行验收,设施接管的相关资料由资产管理部门复合存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②设施的采购: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发展的需要,审核批复《申请报告》,在相关领导签字批复后,递送招标办进行采买。
③设施的验收
A、采购的设施,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和招标办进行安装调试,确认满足要求后,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招标办在《资产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并记录设施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附件数量及资料等内容,《资产验收单》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财务处保管。
B、验收不合格的设施,后勤保卫与资产管理处会同招标采购办公室与供方协商解决,并在《资产验收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设施的使用、保养和维修
①根据需要,工程部组织编写各种设备操作规程,发放给各岗位。对于大型设施或关键设备设施必须有操作规程,相关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相应操作,不得违规违反操作。对国家有规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关的国家管理机构发放的证书后方可上岗。
②重要的服务设施的运行应有操作者按照规定填写相关的运行记录。
③工程部每年年初制定该年度的《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小修及定期检查保养计划报处内领导审批,大修计划报各上级领导审批后实施。小修及定期保养有维修人员进行,由工程部主管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大修项目制定计划及实施方案后报招标采购办公室进行招标维修,维修完成后,工程部负责进行验收。
④日常需维修的项目由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各楼值班员或保洁员在当班期间应随时检查本楼设施的运行情况,如有需要维修的项目,应填写《报修单》并报送工程部,由工程部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报修人员验收维修结果并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
⑤所有进场的设施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维护保养。
⑥对工作场所的管理由在该场所工作的相关部门管理,确保有相应的工作条件。
(5)、设施的报废
①对无法修复或无使用价值的重大或精密设施,由工程部组织填写《设施报废单》,经相关领导批复后报废,对日常工作或维修使用的易损件,由使用部门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