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管理制度
一、维修范围
维修范围包括:日常的教师维修、区域学生寝室维修、院系馆公共维修、办公室维修、寒暑假大型的集中维修及其他临时性维修。
1、教室维修包括:桌子、椅子、门、窗、玻璃、电源插座、开关、灯管、电表、水表等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区域学生请示的维修包括:床、床板、水龙头、柜子、桌子、椅子、门、锁、门把手、窗、玻璃、电源插座、开关、灯管、电表、水表、马桶、下水道堵塞、电路短路等。
3、办公室维修包括:桌子、椅子、门、窗、玻璃、电源插座、开关、灯、电话、电话线、电表、水表等。
4、寒暑假大量的集中维修待定。
5、院系场馆的公共水电维修。
6、临时性维修待定。
二、维修急缓区分
1、急修:凡属水管爆裂、电路短路、电表损坏、保险被烧、下水道堵塞及其他应急的维修,均属急修。急修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第一事件赶到,并采取措施抢修。凡属水管爆裂、电器短路、电表损坏、保险被烧、严重的下水道堵塞的急修,维修工在接到报修人的维修报告后必须在5分钟之内赶到,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抢修。遇到特殊情况,可及时请示领导,采取果断措施,尽量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2、缓修:一般不宜损耗的、不及时用的均属缓修。缓修不是不修,而是在缓修任务十分繁重的时候,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缓修的项目必须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经验收人验收签字后,方可有效。
三、维修的相关责任
1、维修实行“谁报告谁落实、谁维修谁负责”的原则。
2、凡属急修,报修人在报修单内必须注明。各值班员或相关负责人,必须及时将所要维修的项目上报维修人。若报修人缓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后果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故意拖延时间,造成的损失或后果,酱油报修人负责。维修人在接到报修人的维修报告之后,属急修的必须按以上的规定执行;属缓修的必须在2-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若在接到报修人的维修报告之后,2天内维修(若不能解决的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领导)、迟修、拖延时间,造成的损失和一切后果,将由维修人负责。维修人在维修完成之后,必须经验收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
四、维修费用
1、对维修的费用,实行谁损坏、谁赔偿、谁摊销。损坏的维修费用落实到人(未落实到损害者的由几天均摊)。
2、维修实行先交费、再维修。具体按照《公物赔偿价目表》执行。
五、维修的考核
维修的考核主要考核时间:
1、报修人的时间:报修人在知道或应该知道物品需要维修,其时间不得低于1天。若报修人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报修人或其主管人员负责。
2、维修人的时间:维修人在接到报修人的维修报告后,必须遵循“急修不过晚,小修不过天,中修不过三”的原则。若维修人行动迟缓,故意拖延时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维修人负责。报修人的时间考核是从报修人知道或应该知道需要维修算起。
六、报修与验收
不论是教室维修还是学生宿舍维修,报修人必须填写维修单。个人交费的必须按规定先交费再维修;宿舍报修必须由值班员将维修单交维修工,维修完毕,并验收签字后,方可有效。
基础设施定期检查一览表
类别 | 周期 | 序号 | 检查内容 |
基础设施定期 检查维修保养 | 每年 | 1 | 地基、梁、柱、楼板主体 |
2 | 墙体、墙面(马赛克、大理石、条砖、瓷面砖、喷漆) |
3 | 顶棚、地面 |
4 | 扶手、楼梯 |
5 | 公共门窗 |
6 | 防水层 |
7 | 消防栓 |
8 | 楼内房间标牌 |
半年 | 1 | 公共防盗网、防雷设施 |
2 | 消防设施 |
每月 | 1 | 公共配电设施、电器 |
2 | 上下水设备 |
每日 | 1 | 公共供水设施 |
2 | 房间内电器设施 |
定期保养项目一览表
类别 | 周期 | 序号 | 保养内容 |
| 5年 | 1 | 墙体、墙面粉刷一次 |
| 2 | 顶棚修复粉刷一次 |
| 3年 | 3 | 马赛克、瓷砖修补一次 |
| 4 | 地面修补一次 |
| 5 | 扶手、楼梯修复刷漆一次 |
| 2年 | 6 | 公共防盗网、防雷设施修补刷漆一次 |
| 7 | 消防设施粉刷一次 |
| 1年 | 8 | 公共门窗修补保养一次 |
| 9 | 楼内房间标牌更换或喷涂 |
房屋本体的维修保养周期及质量标准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检查、保养内容与周期 |
1 | 地基基础 | 观测房屋无倾斜、地基无明显沉降,墙体无严重裂缝 | 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观测,发现问题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
2 | 房屋楼板 房梁 | 无倾斜、变形、弓凸、剥落、开裂和非收缩性裂缝等 | 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修补,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
3 | 墙体、墙面 (马赛克、水磨石、瓷面砖) | 喷涂均匀,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一致 | 每学年全面检查一次,墙面每5年轮替粉刷一次,瓷瓦、瓷砖、马赛克每3年修补一次 |
4 | 顶棚 | 抹灰层牢固,无层面剥落和明显裂缝 | 发现问题按原样及时恢复,每学年全面检查,每5年全面修补一次 |
5 | 楼梯、扶手 | 无剥落、锈蚀,表面无明显龟裂和漆层脱落,牢固,确保使用安全。 | 发现问题按原样及时恢复,每学年全面检查,每3年全面修复粉刷一次 |
6 | 公共门窗 | 牢固、平整、美观,开关灵活,接缝严密,不松动,配件齐全。 | 发现问题按原样及时恢复每学年全面检查,每1年全面保养一次 |
7 | 公共防盗窗、防雷设施 | 无破损、变形、锈蚀 | 每学期检查一次,每2年油漆一次 |
8 | 消防设施 (灭火器、消防带、水龙头) | 无损坏,开关自如,无渗漏,周围无杂物 | 每学期检查一次,及时更换,每2年油漆一次 |
9 | 公共电器 | 楼内灯完好,开关正常,配电设备完好,无不安全现象 | 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维修更换 |
10 | 供水设备 | 完好无渗漏 | 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
11 | 楼内房间标牌 | 字体清晰、醒目,标识齐全,无损坏 | 每年检查一次,若损坏及时更换或重新喷写 |
七、关于维修进展情况公示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维修工作的程序,增加维修工作的透明度,让师生了解维修工作的效果,特对维修进展情况公示作如下规定:
1、维修进展情况包括已经完修和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维修的情况。
2、凡是学生报修并完成的项目,值班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利用楼内展板做出公示。
3、公示的完成情况包括宿舍号、维修完成的部位、完成情况、完成时间等。
4、公示期限为两日,若学生对宿舍维修情况不满意的,值班员必须到现场查看情况,并作出详细记录,当日向工程部做出反馈。
5、对于不能及时公示或公示后对学生提出的异议没有及时处理的,有关责任人要负相关责任。
维修工岗位监管考核标准
项目 | 工作内容 | 分值 | 检查考核细则 |
1 | 每天上午8:00准时到达办公室上交前一天维修记录,冰糕领取当天的维修单,将维修任务分类,不能解决的维修项目要报告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协调联系外修缮队伍,同时进行登记 | 10 | (1)未按时交记录扣5分 (2)不及时报告特殊维修项目的扣5分 |
2 | 根据实际情况,到仓库报领维修材料,准备维修工具,严禁虚报多领 | 5 | 虚报多领一次扣5分 |
3 | 领取任务后,按照维修单报修时间于当日工作安排的顺序,较劲的楼于5分钟内,较远的楼于10分钟内到达工作现场开展维修 | 5 | (1)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到达扣3分 (2)到达现场不能立即开展维修扣2分 |
4 | 维修时,严格按照维修流程操作,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 10 | (1)未按流程维修扣5分 (2)不遵守规范扣5分 |
5 | 维修完毕后,将维修现场清理干净 | 5 | 未将现场清理扣5分 |
6 | 维修完成后,将维修单交用户签名(公共部分由当班值班人员签字),通知值班室维修结果,并在值班工作记录上签名 | 5 | (1)用户未签名扣3分 (2)未在记录本上签名扣2分 |
7 | 不能及时完成的维修项目,要向学生说明原因,告知学生何时解决,并及时通知维修组长,不属于工作维修范围的,需向学生解释清楚,态度不能恶劣及推卸责任 | 10 | (1)未向学生说明原因扣3分 (2)未报告维修组长扣2分 (3)态度恶劣、推卸责任扣5分 |
8 | 每天对所维修项目及用料情况进行统计,在维修单上作记录,并做好工作日记 | 10 | (1)未统计扣3分 (2)维修单未记录扣3分 (3)未作工作日记扣4分 |
9 | 着装整洁,进入学生宿舍楼(教学楼,院系场馆)需佩戴工作证,保持良好形象 | 5 | (1)着装不整洁扣4分 (2)不带工作证扣3分 |
10 | 对学生进行的有偿维修服务,必须日清日结,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据必须送达学生手中,严禁无据收款 | 10 | (1)擅自更改收费标准扣5分 (2)无据收款扣5分 |
11 | 每周六、日检修教室内的课桌椅及各楼公共设施,并清洗保养维修工具与器材 | 5 | (1)未检修口3分 (2)未清洗保养工作、器材扣2分 |
12 | 工作时间不准串岗,维修完毕后,坚守工作岗位等待领取其他恩物 | 10 | (1)串岗扣5分 (2)未到办公室报到5分 |
13 | 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必须5分钟内到达 | 5 | 5分钟不到者扣5分 |
14 | 完成工程部及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 5 | 不服从安排扣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