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站污水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并健全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污水处理流程:污水产生→收集→消毒→排放。白天收集,下班前投药,第二天开诊前监测后排放。
做好日常监测工作,消毒片充分溶解后投入,污水与消毒剂接触时间至少1小时,按照30-50mg/L有效氯含量投放消毒剂,并按水质和消毒接触池出口污水总余氯监测值进行调整。消毒后污水总余氯检测值应在2-8mg/L之间。每次排放前对消毒接触池口处污水进行总余氯监测并做好记录。
如发生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或相关疾病爆发,根据情况,对消毒后污水开展粪大肠群数、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或结核杆菌等微生物监测。
服从环保、防疫部门管理指导,协助采样检验。
为了防止有病原体的污水污染环境和危害人民健康,保健站污水处理与消毒后,必须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污染排放标准》。
上海立达学院保健站
2017年4月1日
“2019-2020 年度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