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塑胶跑道使用须知》、
2、《体操训练房使用须知》
3、《体育健身房使用制度》
4、《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5、《体育乒乓房管理规定》
6、《体育馆管理制度(试行)》
7、《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比赛服装的管理办法(暂行)》
8、《体育器材管理制度(试行)》
9、《灯光篮球场使用守则》
塑胶跑道使用须知
塑胶跑道在具备一定排水设施条件下,可以适应全天候使用。
塑胶跑道只作运动训练比赛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
塑胶跑道边缘应加保护,不得任意掀动,如发现损坏,应立即修补。
在塑胶跑道上,不准车辆行驶、堆压重物或锋利之物刮划。
避免接触有机溶剂、化学药品、烟蒂、粘性物体或其他火种。
塑胶跑道保持清洁,可以用水清洁,粘上油污可用10%氨水或洗涤剂洗干净。
体操训练房使用须知
一、本体操房可进行健身体操、形体锻炼等健身活动,凡进入体操训练房活动的学生、教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进入训练房必须先换上体操鞋,然后进行训练活动。严禁在训练房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抛杂物和大声喧闹。
三、训练活动时,如要使用电视机和音响器材,必须征得老师的同意并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严禁擅自开启使用,如未征得老师的同意擅自使用电器而造成器材损坏的,必须按价赔偿。
四、进行健身活动时,要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循序渐进,或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锻炼。
五、如身体患病或空腹、饱食后不宜进行较剧烈的体操活动,心脏等有疾病而需要进行体操活动的,必须有医生的可活动的证明,方可进行适当的活动。
六、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到有专人开门、关门,离开时,必须清点实物,切断电源和关好门窗。
体育健身房使用制度
一、本健身房可进行人体的上、下肢、腰、腹及全身的肌肉力量的训练。凡进入健身房锻炼身体的学生、教职工都要严格遵守本健身房的使用制度。
二、健身房内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抛果物和大声喧闹。
三、在健身房进行身体锻炼时,要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循序渐进、或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身体锻炼,初学者应在老师的指导下练习。
四、凡身体有疾病、或因患病身体不适时,不得进行健身活动。
五、在健身房进行身体锻炼时,严禁用蛮力和非正当动作使用器材,以免造成人体损伤,如用非正当动作或蛮力动作使用器材造成健身器材损坏的,要进行赔偿。
六、健身房必须由专人开门、关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清点器材、关好门窗。
七、健身房严格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八、如违反本规定造成身体损伤的,责任自负。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器材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有效的保证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和课外群体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为了加强教学器材的管理,科学、合理的使用学院现有教学器材,提高其使用效益,爱护学校体育资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育器材主要用于教学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需体育组组长或相关领导批准。
二、负责教学器材管理的职能部门是教务处,并对本管理办法持解释权。
采购制度
器材的采购时间原则上为新学年开学前。从“勤俭办事”的原则出发,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体育组组长根据管理员的库存报表,编制教学器材的采购计划,经学院和董事会批准后,交于发展公司采购。
采购员购买的教学器材,须经保管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入账。采购员有义务听取体育组组长或认课老师对器材质量的反馈意见。
保管制度:
仓库管理员要按照教学器材的分类,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到帐物相符。
仓库保管员要按照教学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做到整齐、有序和注意通风防火。
仓库保管员要定期检查器材,对破损物品及时报告体育组组长,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注销。对丢失物品及时报告,在查明原因和责任后,方可做登记赔偿工作。
仓库保管员在一学期结束时,做好清点工作,整理所有教学器材。从而使体育组组长上报采购器材有所依据。
借用制度:
教学器材借用,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由任课教师负责履行借还登记手续。提前十分钟左右到管理员处签字领取和归还。每节课开始和使用器材时,任课老师有义务务必向学生们强调爱惜所使用的器材,方法得当,动作尽量标准,从而减少器材的损耗率。每个月和学期末对各教师借用器材的损耗情况张贴公布,严重者,体育组组长给予警告或上报相关领导处理。
体育器材一般实行当堂使用,当堂归还。若相邻两节课上同一器材类课,可以到放学后归还,但期间的保管责任归任课老师所有。归还时务必做到破损有原物,无原物者视丢失处理。
校内体育运动竞赛时所使用的体育器材,应由学生会体育部负责人协同体育组组长(或书面通知)共同一次性领取和归还并登记注明时间期限。
校队训练所用器材,应由队长协同体育组组长或教练等共同领取(或书面通知)。当天领取,当天归还。
雨天或场地不宜运动时,器材一律不外借。不论教师和学生,不得擅自取用体育器材,体育教师和管理人员,一旦发现有权没收,并视情节依校规论处。课外活动借用器材时间在每天下午16:00——17:30,教职工凭工作证(驾照)或身份证,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借取器材并登记注册,所借器材必须当天归还,不得推迟或转借,否则没收有效证件或停借一个月。
使用制度:
任课教师应有强烈的责任感,爱护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好所借器材,尽量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取送教学器材,必须请拿轻放,大型教学器材。如篮球架,足球门,单双杠,排球架等任课教师和体育部成员经常检查,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工程部维修,球网坏掉的,体育部成员应主动调换。
赔偿制度:
1、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材、设备。由于使用不合理、方法不当等造成器材损坏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坏程度,由任课教师协同管理员和体育组组长处理当事人赔偿责任,发现有意损坏者处按器材现有价罚金,并报上级相关部门。
2、借用器材丢失时,签字登记人予以赔偿,由管理员填写赔偿通知单到财务付款,然后再到管理员处交发票(收据)并换回相关借用证件,同时管理员也依此据做器材注销证明。
3、由于管理员管理不善,造成器材丢失,账物不符时,管理员应按器材现有价赔偿。
八、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立达学院乒乓房管理规定
立达学院图文信息中心乒乓房是同学们锻炼身体、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之一。爱护公共设施 、 器械 、保持健身环境的宁静,舒适,整洁,是同学们的共同责任,请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 锻炼者,严禁用乒乓球拍等物敲击球台。严禁将衣服、包类等物品挂在球网上。避免造成人为损害。
2 、进入该场所者,须保持该场所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 、讲究公共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饮料瓶以及食用过的口香糖等。
4 、乒乓房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四下午 16: 00----18:00
5 、请广大锻炼爱好者严格遵守本场所管理规定,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锻炼氛围。
体育馆管理制度(试行)
一、体育馆是学校进行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开展竞赛和集体活动的室内大型场所,其他时间须征得有关负责部门同意,管理人员方可让其入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二、使用者自觉爱护管内设施、器材。不准许穿高跟鞋,带钉皮鞋入内。不准在球网上挂衣,不准随意挪动器材。
三、使用者要爱护管内清洁卫生,不许乱扔果皮,不随意吐痰和口香糖,不在管内追逐打闹。
四、使用者有责任保护好体育馆的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而损坏体育馆内设施、设备或器材的,必须进行赔偿。造成第三者伤害的,使用不当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使用者要关注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科学锻炼,如有不适应及时停止锻炼,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人身意外,学校概不负责。
六、场馆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火、环境卫生、岗位职责、设备器材等一系列关于场馆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场馆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场馆的安全,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大力提倡节水、节电及节约各类消耗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为师生提供安全服务。
七、场馆管理人员发现场馆内有安全隐患、漏水、漏气、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等现象时,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八、体育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借给校外人员使用。
九、使用者请自觉遵守体育馆管理和使用的各项规定,听从管理员安排。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比赛服装的管理办法(暂行)
为节约经费,加强我院体育比赛运动服装的管理,对服装使用问题作如下规定:
1、为了各项比赛的需要,体育组会根据项目的要求,向学院申请购置运动服装,并统一管理。
2、每次购买服装主要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选择款式,申请请有关部门批准,由发展公司统一购买。
3、比赛前发放运动服装,并登记使用者情况。
4、比赛结束后按规定时间交回。
5、上缴的运动服装体育组清点、打包、装箱保管。
6、为了增加服装的利用率,每次相同项目的比赛,服装再次利用、收回及管理。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器材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有效的保证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和课外群体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为了加强教学器材的管理,科学、合理的使用学院现有教学器材,提高其使用效益,爱护学校体育资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育器材主要用于教学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需体育组组长或相关领导批准。
二、负责教学器材管理的职能部门是教务处,并对本管理办法持解释权。
采购制度
器材的采购时间原则上为新学年开学前。从“勤俭办事”的原则出发,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体育组组长根据管理员的库存报表,编制教学器材的采购计划,经学院和董事会批准后,交于发展公司采购。
采购员购买的教学器材,须经保管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入账。采购员有义务听取体育组组长或认课老师对器材质量的反馈意见。
保管制度:
仓库管理员要按照教学器材的分类,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到帐物相符。
仓库保管员要按照教学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做到整齐、有序和注意通风防火。
仓库保管员要定期检查器材,对破损物品及时报告体育组组长,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注销。对丢失物品及时报告,在查明原因和责任后,方可做登记赔偿工作。
仓库保管员在一学期结束时,做好清点工作,整理所有教学器材。从而使体育组组长上报采购器材有所依据。
借用制度:
教学器材借用,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由任课教师负责履行借还登记手续。提前十分钟左右到管理员处签字领取和归还。每节课开始和使用器材时,任课老师有义务务必向学生们强调爱惜所使用的器材,方法得当,动作尽量标准,从而减少器材的损耗率。每个月和学期末对各教师借用器材的损耗情况张贴公布,严重者,体育组组长给予警告或上报相关领导处理。
体育器材一般实行当堂使用,当堂归还。若相邻两节课上同一器材类课,可以到放学后归还,但期间的保管责任归任课老师所有。归还时务必做到破损有原物,无原物者视丢失处理。
校内体育运动竞赛时所使用的体育器材,应由学生会体育部负责人协同体育组组长(或书面通知)共同一次性领取和归还并登记注明时间期限。
校队训练所用器材,应由队长协同体育组组长或教练等共同领取(或书面通知)。当天领取,当天归还。
雨天或场地不宜运动时,器材一律不外借。不论教师和学生,不得擅自取用体育器材,体育教师和管理人员,一旦发现有权没收,并视情节依校规论处。课外活动借用器材时间在每天下午16:00——17:30,教职工凭工作证(驾照)或身份证,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借取器材并登记注册,所借器材必须当天归还,不得推迟或转借,否则没收有效证件或停借一个月。
使用制度:
任课教师应有强烈的责任感,爱护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好所借器材,尽量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取送教学器材,必须请拿轻放,大型教学器材。如篮球架,足球门,单双杠,排球架等任课教师和体育部成员经常检查,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工程部维修,球网坏掉的,体育部成员应主动调换。
赔偿制度:
1、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材、设备。由于使用不合理、方法不当等造成器材损坏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坏程度,由任课教师协同管理员和体育组组长处理当事人赔偿责任,发现有意损坏者处按器材现有价罚金,并报上级相关部门。
2、借用器材丢失时,签字登记人予以赔偿,由管理员填写赔偿通知单到财务付款,然后再到管理员处交发票(收据)并换回相关借用证件,同时管理员也依此据做器材注销证明。
3、由于管理员管理不善,造成器材丢失,账物不符时,管理员应按器材现有价赔偿。
八、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灯光篮球场使用守则
为了创造一个文明的、活泼的校园生活,学校决定灯光篮球场每晚进行开放。为了更好的进行活动,在课余活动的同时,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体质”为目的。现制定以下使用规定:
1、为培养和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由学生会体育部负责,自律会协助的方式对灯光篮球场进行管理,全院学生共同维护场地设备并配合工作。
2、灯光篮球场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四 晚上:19:30--21:30 考试期间暂停开放
3、使用比赛场地的手续:如当晚有比赛需要场地的班级,请提前在学生会体育部登记(比赛时间、场地、裁判等),由体育部统一安排张贴通知。
4、安全须知:在比赛的过程中,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如遇到意外事故,请及时与医务室联系。在比赛过程中,如有故意造成对方损伤或故意“闹事”事件的行为,由学生会体育部、自纪律会负责协调,及时向学生处、体育教研室汇报。
5、在使用场地期间,如有同学提前结束或不参加晚自修,到灯光球场地活动的情况,班级取消本学期比赛机会。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自觉服从人员的管理,做到学习、活动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