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学院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加强消防设施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消防设施禁止挪作它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消防水泵、消防栓、阀门、压力表、温、烟感探头、控制箱、指示灯、手动报警器、开关,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消防控制系统每年联动运行检查一次。
温、烟感器每年测检1~2次。
消防水泵每半年手动、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消火栓系统、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气压灭火系统每月试验一次。
室外消火栓系统每季度放水检查一次。
自动喷淋、消火栓灭火管理系统,每年排放污水一次。
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十一、备用发电机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十二、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十三、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每年(或根据设备要求)更换药剂一次。
十四、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2019-2020 年度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