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
以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及市教委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和科学发展的理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及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综合治理”原则,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安全职责、倡导安全文化、增强安全素养,保持安全受控,避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或事故,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治安安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一、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临建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本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资质齐全、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行业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建立本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及安全稳定等工作的管理制度。
3、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状况,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结果。
4、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信息网络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做到重大信息及时上报,不迟报、不漏报。
5、加强政治意识,维护政治稳定。认真关注本单位员工思想动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营造正面的舆论氛围。
6、妥善处理和排除矛盾纠纷,认真倾听员工意见,了解员工愿望,关心员工疾苦,及时为员工排忧解难。
7、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特种设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复训、考试等工作,严格持证上岗。
8、关注本单位人员动态,禁止参加异端邪教及其他非法组织,禁止“黄、赌、毒”,禁止发生各类传销行为。
9、认真做好贵重设备、物品和现金的保管,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大型活动的治安管理。
10、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程序,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必罚,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11、健全安全组织网络,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岗位签约率达100%,明确各单位责任人,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责任性和业务水平。
12、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13、实行施工单位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
14、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安全事故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5、加强对本单位设备设施维护和保养,严格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气体的管理,做到定期检查,责任到人。
16、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不安全苗子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7、认真排查、调解各类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及时化解或缓解矛盾,疏导员工情绪,不使非对抗性问题演变为对抗性问题。
18、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做好本单位内控人员的监督、考察、帮教工作。
19、定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法制、法规、“四防”(防火、防盗、防中毒、防伤亡)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员工法制观念,营造人人重视安全的和谐氛围。在校施工单位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有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20、各进校施工单位及在校经营商户在施工及经营过程中所作行为如违反《消防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相关规定,施工及经营期间出现人身、消防、食品重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校方有权对施工及经营单位处5000元以下罚款。
21、各经营商户应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经营者必须持合法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并做到悬证亮照经营。必须从拥有合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处采购食品,向其索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明等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食品质量合格的有关票证,并认真进行查验。
二、上述责任内容不受单位负责人变动而影响,如有变动,前任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后任领导自然接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约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
学校(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安全责任人(签名) 安全责任人(签名)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