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使其形成网络化,拟在学院各处(室)系及班级设立一名安全员(班级设男、女各一名),现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员的产生办法由各处(室)系及班级负责人指定,任期一年,经考评合格,可以连任。如不合格,另换他人担任。
2、安全员除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同时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3、安全员在安全保卫工作方面接受学院后保处的指导。后保处定期对安全员进行安全保卫知识培训。
4、对安全员的工作年初要有计划,年底要进行考评和奖惩。对做的好的要给与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做的不好的除免掉外还要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