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关于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2018年,学校发展进入本科教育的新阶段。为适应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程,加强学校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运行秩序,学校决定,要求各部门按照普通本科院校的办学规律开展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科、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及服务水平,现将有关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立达学院关于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计划》
上海立达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附件:
上海立达学院
关于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计划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制度化管理是实施依法治校的重要环节。因此,不断适时做好学校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调整、修改、完善与创新,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需要,是为加快推进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的需要,也是确保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需要。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是进一步推动学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是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关键环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把这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全面梳理、科学完善
本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范围是现行的、已发文的,对校内各部门、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规章制度。
各部门要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分析总结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废”是指同一项制度已有新版本施行,旧版本要作废,或现行制度实施的环境改变,旧制度已无存在必要;“改”是指制度整体上适用,局部需作修改;“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不适用,需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填补制度空缺。
各部门要紧密结合管理职能,结合高等教育特点,尤其是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好此项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研究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制度进行修改。建立新制度和修改原有制度的过程中要坚持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坚持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制度的形成和出台,要经过科学论证、充分协商、民主决策等必要的程序。要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师生员工的意见,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制度内容超越部门权限、制度与法规、其它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现象。
三、注重落实、推动工作
在建立系统、完整、科学的规章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并建立起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完整规范的工作台账,以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有效推动单位的全面建设与发展。
四、工作要求
1.7月18日以前,各部门参考上海立达学院规章制度分类及负责部门(附表1),认真全面梳理本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上交本部门规章制度废改立情况一览表(附表2)电子版。表中对废、改、立的规章制度要详细列出具体名称。
2.10月31日以前,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需要制定和修改的规章制度初稿,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形成讨论稿,提交学校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3.12月7日以前,各部门将汇总整理好的废、改、立规章制度打印文本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与电子文本一并上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统一编制文件汇编。
4.文本格式要求:标题使用小二号楷体(加粗);正文使用三号仿宋。
5.联系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张灵晶,电子邮箱:lida_z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