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沪立达财〔2013〕6号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
部门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试行规定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深化学校二级管理改革,强化各部门的自主管理职能,简化事项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部门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的规定(试行),请全校各部门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费安排:
(一)二级学院
1.设置基础运行经费;
2.按学生人数核定经费;
3.按教职工人数核定经费;
4.教学业务活动、教学资料费补贴;
5.教学业务专项补贴费(按项目专报,额度和标准
行下达)。
(二)行政管理职能部门
1.设置基础运行经费;
2.按在职人数核定下达;
3.业务专项补贴费(按项目专报,额度另行下达)。
二、使用范围:
(一)二级学院
运行费主要用于:教学活动费、教学资料费、专业指导委员会活动、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办公用品、部门临时加班费、公务通讯费、交通费、误餐费、接待费、部门活动费等。
(二)行政管理职能部门
运行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部门临时加班费、公务通讯费、交通费、误餐费、接待费、部门活动费等。
部门用于全校性公务的常规开支不列入运行费。
全校性服务的晚间值班开支不列入运行费(需要安排值班的部门另行申报由人事处核定)。
三、审批程序和使用权限
(一)通过预算安排,学校确定当年各部门“运行费”的额度;
(二)财务处为每一个部门设立“运行费”项目,编号下发经费使用记录簿;
(三)在财务处报销单据须由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单笔开支超过2000元的费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报销手续按财务规定执行;
(四)所有核销凭证、单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财务规定;
(五)部门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大于本部门运行费总数的20%;
(六)部门活动费支出不大于本部门运行费总数的10%;
(七)年底学校对经费使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余经费可跨年度使用,可用于部门办公设备购置。
四.决算和内部审核
(一)各部门的运行经费每年度须进行决算和内部审核;
(二)决算工作由财务处负责;
(三)内部审核工作由学校监察部门负责;
(四)决算和内部审核安排在次年1月。
特此通知。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