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端正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力,从思想上和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为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尽到一份责任,特做出如下廉政建设自律承诺要求: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认真执行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严格遵守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
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做好分管领域内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我庄严承诺,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严格政治纪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作风建设, 做到廉洁自律;履行承诺,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承诺人 职务
年 月 日
备注:此件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留存,一份由党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