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
教学管理岗位职责(修订)
沪立达人〔2011〕15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新一轮教学管理干部聘任工作,明确岗位,制订岗位职责,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逐步做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
附件:1.二级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2.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3.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副长岗位职责
4.二级学院院长助理岗位职责
5.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6.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与实训室主任岗位职责
(制定于2011年6月15日)
修订于2018年7月19日
附件1:二级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二级院长院长在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主持二级学院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学校的决定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面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及其他任务。对校长负责,对本部门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直接负责。
二、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持制订本部门教学、科研、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学术交流等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进行工作总结。
三、负责协调教学运行工作,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主持并协调各专业、教研室做好本部门教学规范化建设,抓好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学风建设、教研工作和学籍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四、负责本部门教职工队伍建设,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抓好教师梯队和双师队伍建设,培养好专业带头人。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聘用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五、重视本部门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协同党支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活动、第二课堂活动,落实本部门学生的招生、毕业、就业等环节的相关工作安排与实施。
七、采取多种措施,开拓各种渠道,组织指导与学生就业密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与考证,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八、负责统筹并组织开展本部门对外交流与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加强同校内外联系,积极联系开展校企合作和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九、负责审定本部门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设备的购置计划,报学校领导审批。
十、组织、检查本部门人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根据部门人员完成工作情况和业绩提出考评和奖惩意见。
十一、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进行妥善的处理。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分管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在学院院长领导下分管本部门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具体组织各专业制订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实习实训大纲,并提交学院院务会讨论通过,报请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做好本部门日常教学、教研、科研和业务学习工作,包括各课程标准的制定、修订,各类教材、讲义、题库等教学资料的编写,考试试卷、学生成绩的审核签字,各类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质量的跟踪与考评等。
三、协助院长制定学院专业和专业群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做好专业调整优化和新专业申报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教学的组织和运行管理。负责组织落实各专业每学期的教学任务,组织检查实验、实习、实训等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
五、参与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和师资引进、聘任工作,协助实施本部门教师、实验实训技术人员的培养计划,落实新教师,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主讲教师的资格审查,负责本部门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安排落实本部门领导、专业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的听课工作。
七、负责落实本部门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专业建设,各类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八、配合院长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传达、研究部署教学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九、负责组织本部门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等申报和评审工作。
十、组织指导与学生就业密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与考证。组织本部门学生开展科技和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参与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关人文社会活动和竞赛。
十一、定期召开任课教师、学生等有关人员座谈会,了解和研究解决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
十二、协助学校招生就业办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学生休学、停学、毕业、结业等学籍管理方面的审核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本部门教师的教学业务考核工作。
十五、其他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和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3: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岗位职责
一、在学院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根据学校学生工作计划和要求,制订学期、学年院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三、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本院辅导员工作的日常检查和考核,组织辅导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定期召开辅导员工作例会。学生工作的副院长须兼任一个班级的辅导员工作。
四、抓好本院学生管理工作,全面关心和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等状况,对学生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不安定因素要及时引导、正确处理。
五、按照学校制定的管理办法,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奖勤助贷等工作。
六、配合部门党支部做好本部门党建工作。
七、指导本院团支部、学生会工作,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各种活动。
八、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新生报到,编班、入学教育工作,具体组织落实本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学生中的突发事件进行妥善的处理。
十、其他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和院长交办布的其他工作。
附件4:学院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学院办公室主任在学院领导下负责处理和协调本部门行政管理事务,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定本部门行政工作计划,经院(系)务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协助院(系)主任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三、负责统计上报本院(系)的基本状态数据,编写院(系)大事记等常规工作,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四、做好本部门全体教职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五、参与招生、报到接待和学生就业等工作。
六、协调和解决本部门各专业和院(系)办公室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事务,检查、督促本部门各项行政事务工作,树立为教学一线服务的思想,提高办事效率。
七、做好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其他院(系)的沟通与协调,落实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八、负责做好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三级责任制。
九、协助院(系)主任对本部门范围内突发事件予以妥善处理。
十、完成校、院(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5:院(系部)主任助理岗位职责
院(系部)主任助理在院(系部)主任领导下,协助院(系部)主任开展本部门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协助院(系部)主任组织制订本系专业和专业群建设规划,配合抓好全院各专业的专业建设,新专业的申报,
二、协助审定本院(系部)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实习实训大纲,开展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
三、协助院(系部)主任组织教师开展科研和教科研活动,协助各类课题和项目的申报和预审,做好相关课题和项目的管理和成果的鉴定、推荐等工作。
四、加强本院(系部)和专业协会以及相关企业、专家的联系,组织落实和专业发展与学生就业有密切关系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考证工作,参与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
五、协助院(系部)教学副主任进行教学的组织和运行管理,落实每学期教学任务,确定任课教师和兼职教师,遴选使用教材,审查新开课程,组织检查实习、实训等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
六、负责本院(系部)教师请假,调课等教学秩序维持及日常管理工作。
七、协助对本院(系部)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师资引进和聘任工作、本院(系部)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工作、本院(系部)教师的教学业务考核工作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帮助了解和研究解决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
八、通过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院(系部)教学和其他工作动态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原因,当好院(系部)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九、协助本院(系部)主任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十、完成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院(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6: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与实训室主任岗位职责
在院(系)主任领导下,主持本专业、教研室、实训室及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院(系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专业、教研室、实训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岗位定编及本专业、教研室、实训室教师结构特点向院(系部)领导提出人才需求计划及人才培养的建议,提出教学改革的内容和目标。
三、组织制(修)订专业培养计划,讨论和编写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教材,负责本专业、教研室、实训室课程授课计划的审批工作。
四、抓好教学过程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内部的教学检查活动,定期进行教案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教学要求者,督促改正。
五、组织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积极推进教材(包括实训教材)建设,配合院(系部)主任做好实验室建设和实训课程建设。
六、负责理论课和实践技能课的试题库建设,组织并审阅各门课程的命题阅卷和评分、试卷分析、教学总结等教学工作。
七、抓好学生的实习、毕业实践环节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本专业招生专业介绍和宣传工作,以就业为导向,积极做好本专业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八、采取多种渠道,组织指导与学生就业密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与考证,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九、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或教师座谈会,及时了解学生及教师授课的意见和教师对学生的看法,共同研究改进措施和改革办法。
十、组织教师学习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加强交流。加强与兄弟学校、处室和外聘教师的联系。
十一、负责本专业、教研室、实训室教师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本部门教职人员完成工作情况和工作业绩提出考核和奖惩意见。
十二、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和规范各项教学文件,做好专业建设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三、负责对本专业、教研室、实训室范围内突发事件进行妥善的处理。
十四、完成校领导和院(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