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立达学院委员会2020年党总支落实“三大主体责任”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明确各党总支在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方面的主体责任和党政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根据中央、市委、市教卫工作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与各基层党组织就落实“三大主体责任”工作签订此责任书。
各党总支在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1.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传教育学习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努力做好“三全”教育,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是所在党总支工作范围的第一责任人,所在总支的党政中层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3.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分析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做出工作安排。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和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干部师生思想动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各类舆情。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战线的队伍建设。加强学生日常管理队伍建设,按照充实力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配齐配强学生工作队伍;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共青团、学生会、班委会干部的政治培训和思想引导,不断提升学生干部政治素质。
5.进一步加强思想舆论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全面落实举办哲学社会科学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和学院举办的各类音乐会、节庆活动等“一会一报”制度。学院各举办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严格申报、登记、审批制度,把好关口,确保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正确政治导向,确保各类音乐会、艺术实践交流活动节目内容的把关,未经审核审批不得擅自举办,造成负面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6.构筑抵御宗教渗透防线。加强对师生进行国情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营造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风气,坚决防止各种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打着宗教的幌子进行渗透活动。各部门发现违规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
7.发挥现代媒体功能,牢牢把握舆论阵地的制高点和领导权。建好学院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页。大力宣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校园内的好人好事、优秀教师和学生,弘扬校园正气,以正面权威声音,形成强势主流舆论,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进一步加大新兴媒体阵地建设力度。以系统工程的理念推进互联网、手机网络、微博、微信等新技术媒介以及宣传海报、标语等传统媒介的有机整合,做到互通有无、整体推进。
8.严格实行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对中央、市委及学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要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行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发生导向错误的;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以及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追究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的责任。
9.坚持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推进、同考核。
各总支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1.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
2.党建工作部署责任。牢固树立、全面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总支党建工作计划和方案,做到总支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定期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定期向校党委汇报工作。
3.党员管理责任。加强学习教育,抓好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教育。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课、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按时完成校党委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组织交流学习体会不少于2次。
4.做好党建目标管理。各党总支在党建工作中,要创新工作方法,开展目标管理,制定目标拟措施,形成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目标管理,在反腐倡廉的基础上,融思政工作和德育工作于“三风”建设之中,开展党组织的达标创先和党员的争先创优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找准本部门、本岗位在“三风”建设中的差距,确定年度目标和具体措施,做到问题导向、责任落实。整个目标管理的实施中要求体现制定目标的先进性,达标过程的创新性,任务达标的全面性,通过一级带一级、党员带群众,使“三风”建设看得清、抓得住、摆得出。
5.认真开展党员责任区工作。各总支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根据学院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在党员中落实责任区,组织党员立足本岗贯彻好工作目标,开展党员责任区工作,使“三大主体责任”能落小、落实、落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对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突出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对党员同志高标准、严要求,按照重点任务划分责任区,落实具体工作内容并每学期进行检查考评。通过党员责任区发挥作用,让党员“担子挑起来,身份亮出来,形象树起来”,更好地影响和带动着身边的教职员工,增强党的凝聚力、号召力。
6.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根据校党委要求,做好总支发展党员整体规划,明确工作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督促各党支部抓好落实。坚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实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单列,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进一步做好学生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上海立达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努力做到党员发展工作的保质保量。
7.严格党内生活责任。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集体商议、民主决策制度,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提交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开好“三会一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会议,每年开好民主评议会,每年给支部党员至少上2次党课。坚持党内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做好党内活动记录。
8.规范组织建设责任。深化党建带群建,推动群团共发展。加强对学生党员干部的培养力度,支持团组织和学生工作部的“推优”工作,积极引导和参与工会、团支部等组织共建活动。
9.落实基础保障责任。及时、足额收缴、上缴党费。加强总支阵地建设,加强党务公开。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支部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10.坚持做到党的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推进、同考核。
各党总支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1.各总支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执行各类相关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3.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工作作风。
4.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根据部门各岗位不同工作量体定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突出重点,注重预防。坚持定期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每半年作一次自查和总结,形成自查报告报纪委。
5.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所在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的学习活动。
6.各总支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规定,带头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承诺、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社会、民主与法律的监督。
7.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推进、同考核。
附 则
1.此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即:2020年4月18日至2021年4月17日,在一年中主要责任人职务变动后,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校党委及各总支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