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坚持以强化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保证督导工作的有效开展。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办学治校全过程,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职责。特别是注重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领导干部统一思想。
党委书记兼任政府督导专员,坚定不移地发挥党在学校的政治核心作用,坚定不移地履行政治保障和监督的职责,坚定不移地承担管党治党、督导治学办校的主体责任,努力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学校办学治校中得到贯彻落实。
2021年,学校依法完成营利性民办普通高等学校转设工作。重新制定了《上海立达学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2022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及相关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章程予以修订。学校坚持以《章程》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明确内部治理结构和组织运行,促进学校建立和完善校内科学民主的决策体系,保障了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和正常有序运行。《章程》明确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事先征求党委意见,校党委参与学校日常管理与服务。在事关学校办学方向、师生重大利益的重要决策中发挥党组织的指导、保障和监督作用。积极落实党政领导“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校级层面,党委书记进入董事会,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校长兼任党委副书记,重大决策首先由党政主要领导充分沟通,统一思想后,上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立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改革、保落实的政治核心地位。
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项,由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学校党委参与讨论,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后再提交董事会做出决定;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对外交流等事项,学校党委把好政治关。
学校建立了党委与董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以及学校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学校党委对学校重要决策实施的监督,每年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保障了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领导班子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定期召开学习讨论会、党政联席会、每周办公会,就热点、重点问题交换意见。认真执行校长办公会、校务会、政工例会等,集体讨论解决学校管理和发展中的各种问题,班子成员主动服务群众,坚持每学期到二级学院调研,实地解决问题一次或以上,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