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新闻及宣传报道的程序,提高宣传质量,现制定我校新闻及宣传报道的审稿制度,严把审查关。
一、审核标准
1.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
2.主题鲜明、立意明确、思想深刻;
3.报道角度独具匠心;
4.报道材料典型、针对性强;
5.文字流畅,措词精练且逻辑周密;
6.稿件时效性强;
7.无语言文字的错误。
二、审稿程序
(一)初审:初审工作由各融媒体分中心主任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审查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
2.审查稿件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
3.对拟上报校融媒体中心的稿件进行语言文字等的修改,要求语言文字错误不得超过五处。
(二)复审:复审工作由院融媒体分中心负责,主要对初审稿件进行斟酌修改和审校,并依据审核标准提出稿件的处理意见:采用、建议修改、待用或退稿。具体要求如下:
1.对稿件字、词、句进行推敲;
2.审查报道材料是否典型和有现实意义;
3.进一步对语言文字进行审校,要求不得超过三处错误。
(三)决审:决审由校融媒体中心指导老师负责,决定稿件的最终处理方案:采用、建议修改、待用、退稿。
1) 审查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
2) 审查稿件时效性;
3) 审查稿件的报道主题思想是否深刻;
4) 审查语言文字,要求不得超过一处错误。
三、新闻及宣传报道稿件上报格式
上海立达学院
上报稿件审核表
拟稿单位 |
| 活动发生时间 | 年 月 日 |
拟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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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正文(图片另附;稿件较长可另附页): |
融媒体分中心文字编辑(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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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分中心图片编辑(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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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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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人意见 | □采用 □建议修改 □待用 □退稿 签名: 日期: |
决审意见 | □采用 □建议修改 □待用 □退稿 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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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达学院融媒体中心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