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广大教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展现当代教师的敬业爱生、崇德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一批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6年度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我校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各二级学院可推荐候选人比例为学院专职教师人数的10%,学校共评选出6名左右师德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遵守法律法规。
(二)传承师道,引领师风。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潜心治学,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崇高风范;以言传道、以行垂范的师道,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精湛高超的师艺。
(三)岗位奉献,崇德向善。全心全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为人师表,身体力行,以良好的学识风范和人格魅力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在细微处显师德,于日常中扬师风。
(四)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具有优良教风,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实事求是,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教学改革,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三、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张天启
副主任:张灵晶
成 员:工会、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人事处、教务处主要负责人,校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文明办,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文明办负责人兼任。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民主推荐候选人。(每年5月25日前完成)。
(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每年5月31日前完成)。
(三)评选委员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6名左右候选人(每年6月5日前完成)。
(四)候选人名单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每年6月15日前公示完毕)。
(五)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学校党委发文。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本着“树榜样,学标兵”的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二)被推荐为师德标兵的候选人,均要填写《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贴上1寸彩色登记照,并由所在单位党支部签署意见。同时报送不低于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四)所有报送材料必须提交A4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每年5月25日16:00前报送到校文明办,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表彰奖励
在每年教师节期间给予表彰,授予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并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