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教师工作守则
第一 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准备好教具或实验仪器。没有教案不能进课堂上课。
第二 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及学院同意,不得随便调课,更不准缺课。教师上课不得迟到,不得离开教室,不提前下课,不拖堂。
第三 教师在上课前五分钟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课铃响走上讲台,待学生安静、站好、师生致问好后,教师言“请坐”,学生坐好,即开始上课。
第四 教师要根据教学目的,正确地闸述教学内容,充分注意寓德育于教学之中。
第五 教师要根据学科、教学内容及学生的特点选择教学方法,面向全体学生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能力。教师授课时注意讲练结合,精讲精练,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六 教师上课要讲普通话,语言精练、准确、生动、风趣,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声音要响亮,要使教室每个位置的学生都能听清。
第七 教师上课板书及多媒体课件要清楚,布局结构合理,能体现讲课重点。字迹工整,大小适当,用规范的简化字,不写错别字。
第八 教师上课要站起上课,不得坐在电脑前上课。
第九 教师应重视师表,要注意语言、行为的文明,上课教态要亲切、自然、文雅。衣着大方,不化浓妆,不准在教室走廊吸烟。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上课。
第十 上课时教师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凡特殊情况需停学生一节课的,必须经辅导员同意,并上报教务处;凡停学生一节课以上的,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一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说服教育,不动手,不挖苦,绝对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十二 应保持精神科学,不在教室抽烟、喝酒。
第十三 认真考核学生成绩。认真出卷,监考;认真阅卷,评分。考试后要进行试卷分析,对存在问题要提出改进的措施。
第十四 认真进修业务,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育教学和科研及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业务能力。
(修订于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