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例会是研究和布置与教学有关的例行会议,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形式。例会一般由教务处处长主持。
二、参加教学例会的人员包括: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各二级学院、教务处等教学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和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酌情请其他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
三、教学例会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具体开会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负责通知。
四、教学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相关信息。
2.讨论、研究学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方案、规定、实施办法等。
3.布置、总结学校的教学工作,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4.反馈督导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各教学部门的教学工作信息、教学工作情况,了解学校教学工作动态。
5.分析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6.其它与教学有关的工作事宜。
五、每次教学例会的内容,由教务处提前一周提交主管校领导,主管校领导同意后,通知到相关部门。教务处及相关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
六、教学例会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各部门应按时参加,会后要认真传达、贯彻落实。
七、教学例会的内容反映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内涵和管理过程,每次会议教务处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作为教学管理工作档案存档。
八、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制定出本部门的教学会议制度。
上海立达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