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依法治校标准校建设工作汇报
一、 学校简介
上海立达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坐落在上海市松江区,占地面积500余亩。设有经管学院、艺术学院、护理学院、传媒学院、信息学院、基础与外语学院,开设有国际商务、财务管理、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会计学等7个本科专业和护理、艺术设计等20余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管理学、艺术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目前在本专科校生7759余人。
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传承“立人达人”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髓,秉持“全人教育”的育人理念,创新“立德树人”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和外延。曾多次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17-2018年度获得首届上海市文明校园称号。
具有雄厚的办学实力。依托北方国际大学联盟的集团化办学优势,办学资金充裕,共享联盟内20所高校优质教育资源;现有专任教师399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235人;建设了109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24个校外实践基地,在加拿大、美国、英国等建有海外教学基地,可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了高端化的文体及生活设施,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6万余册,拥有现代化的电子阅览室、符合国际标准的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以及体育馆、健身中心,五星级标准的学生公寓,餐厅等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了优良的学习与生活条件。
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拥有一支由国际顶尖的学者、精英组成的国际导师团队。积极拓展海外教育项目,学校在加拿大、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开辟“微留学”、“本硕直通”和“专-本-硕直通”项目,并且成为联合国人口基金“一带一路”青年领导力培训项目基地,2019年获昨招收国际留学生资格。便利的条件和个性化服务构成学校鲜明的国际化办学特色,成为学生多元化外向型发展的优质平台。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与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与多所高校、科研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与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合作,举办高层次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曾在上海市高校党政负责干部会议上介绍经验,办学成果受到上海市教委的充分肯定。教学质量得到用人单位广泛认可,累计向社会输送毕业生近2万名,近四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超过98%,在上海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2019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16%,签约率达到88.96%,就业率和签约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 学校建章立制
2018年,学校全面梳理了升本后的各类规章制度。校内规章制度的数量,教育教学类(52)、资产财务类(7)、教职工聘评及人事管理类(20)、学生招生及学籍管理类(6)、科研管理类(5)、后勤保障类(9)、安全管理类(6)、其他(78)。最终刊印《上海立达学院2019年管理制度汇编》。学校在信息公开网站开设各类规章制度专栏,公布章程和规范性文件。以规章制度梳理为基础,积极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规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 内部治理结构
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2018年5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后学校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新修订的《上海立达学院章程》,并于9月完成社会组织章程核准。2019年6月,学校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聘任孙德彪为上海立达学院校长并及时完成了办学许可证变更手续。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党政领导班子以校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部门之间进行必要的沟通,并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研究、论证。“三重一大”事项议题按规定程序提出,列入会议议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学校重大决策前,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学校做出的重大决策,建立公示等监督制度。
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推进办学自主权下放,赋予学院相对独立的自主办学权力。包括:行政权下放,在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使二级学院具有更大的运行空间、工作自由度、决策自主权。
2019年,学校成立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会由17人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占比29.4%;青年教师占比11.8%。本学年,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8次。
学校设有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其他群众组织。每年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履行职权。工会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每年邀请校教代会代表对部门年终考核述职进行评议。
四、 依法治校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创建依法治校标准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董事长、党委书记和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并邀请叶榭派出所负责同志作为学校法制副校长。下设依法治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并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
五、 依法规范办学
学校由校长、副校长主管依法治校工作。并将依法治校的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计划及考核。学校设有专职法治工作岗位和学校法治工作站。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采购及招投标、基础建设等专项工作、“三重一大”决策、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处理诉讼及非诉纠纷、开展普法活动的法律咨询和建议。
“阳光招生”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开展。纪委(监察处)会同招生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的公示内容,监督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学校与台湾高校合作举办的护理(港澳台合作)和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合作)两个专业都经过了完备的申报和批复程序,符合相关招生规定。
学校制定明确的收费、退费的标准及具体办法。利用学校宣传栏、易拉宝等方式主动向学生公开学费收费标准和各类奖学金名单,接受社会和全体学生的监督。
学校信息公开网页共设立12个主动公开信息栏目。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规划计划、教学管理、学校招生信息、学风建设、学生事务管理、教师人事、财务与资产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督工作、后勤保障。下设56个二级子目录。涵盖了《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的内容。在公开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学校密切联系群众,在信息公开网首页上设有网上互动、信息公开受理、监督投诉受理等内容,增进了社会公众与学校的交流互动。
六、 师生权益保护
2019年,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经学校聘委会研究并经校长办公会决定,聘用26名教师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等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学校对教职工进修培训和学历提升费用提供资助,提升教职工素质素养。
学校建立了由校级领导分管、校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办、二级单位协处的信访工作机制。信访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学校开设“校长邮箱”等栏目,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师生诉求机制,丰富师生诉求载体。2018-2019年度,学校校长信箱共计收到各类问题62条,回复率100%。其中网费、校内设施、后勤服务等问题较多,学校基本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公众答复,有效畅通了公众表达意愿的渠道。
学生会权益部作为搭建校方与同学之间的纽带将学生对学校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校方。作为学生的层面上更能理解学生,在发生事件的同时在校方在出正式通知前,给予学生一些情况反馈,缓解学生情绪,减少学生舆情压力。
工会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维护教职工利益。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意见的要求。
七、 法治宣传教育
学校制定了普法规划或年度计划,依法治校办公室负责学校普法工作。本年度,校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参加校内法治专题学习。
1.每年9月份,学校均会组织新进教师岗前培训,针对前一年9月份以来入校的教职员工开展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邀请学校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图文信息中心、工会、后勤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向新入职的教职工宣讲各职能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并配发教师普法读本和校内各类制度汇编材料,使新进教工知悉依据学校章程享有的权利、须承担的义务,增强工作中的依法合规意识。
2.专题法律知识宣讲
学校每年均会邀请法律顾问为我校教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的宣讲活动,就广大教职工关心的聘用关系、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对辅导员也多次举办高校学生事务处理的法律问题及应对培训或沙龙,切实提高辅导员队伍对学生事务的处理能力。
通过以上形式的活动开展,使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全面提升,不仅提高了广大教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强了教职工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通过合理的途径解决诉求,学校的法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学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宪法知识宣传、举行宪法知识竞赛等5次。2018年刘烁同学获得上海市高校大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优胜奖。2018年我校团委高超老师获上海市高校大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优秀指导教师。
面向新时代,学校将继续推进“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发展战略,立足上海,服务长三角,辐射全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基础知识扎实、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努力建设学科优势突出、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民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