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意见
为加快学校的法治化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及《上海立达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推进学校办学治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努力建设学科优势突出、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民办大学。
当前,学校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学校一直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近年来,学校在加强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民主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等方面,探索和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依法治校水平不断提升。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民办大学相比,同推进办学治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不能适应法治校园建设的要求,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尚不健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任务依然繁重。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校有机统一;坚持把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积极落实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切实转变管理理念与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为加快建设高水平民办大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目标任务是构建具有特色的依法治校体系。坚持依法治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共同推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形成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办学管理,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健全权利保障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服务法治社会建设的能力。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创建依法治校标准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下设依法治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并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将依法治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工作岗位的职责。完善学校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工作规则,修订完善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保证党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校长办公会定期听取关于依法治校工作汇报,领导和支持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中积极发挥作用。
(二)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建设。
2.规范章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学校制定各项制度要根据内容经校长办公会议、重大制度还要根据内容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涉及师生利益的管理制度实施前要经过适当的公示程序,未经公示的,不得实施。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依法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现行规章制度的审查、清理工作,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符合教育方针政策的、不符合法定制定程序的、已经失效的,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清理结果要向师生公布。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三)健全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4.理顺各种权力关系,明确学校领导权、行政权、学术权和民主权之间的关系,依法确定不同事务的决策权。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完善学校集体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学校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5.健全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学校重大决策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依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学术评价制度,保障各种学术评价机构独立开展活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完善对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维护良好的学术氛围。加强校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事关学校重大决策、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等政策都要向教职工公开;有关招生、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6.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监督,对政府专项资金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决策执行不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四)规范办学管理,构建法治化育人环境。
7.依法管理招生、教学、人事、科研、财务、资产、合作办学等工作。完善招生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招生,保证招生制度、选拔机制的公平、公正,招生及转专业工作的规范、透明。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对专业设置调整、课程安排、教材选择等环节的评估和管理,加强教学质量巡查诊改,强化教学质量评估和反馈工作。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依法从教,切实肩负起守护意识形态阵地、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责任。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评审及奖励等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规范科研经费支出行为。依法完善人员聘用、考核、管理机制。改革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薪酬体系,规范津贴福利发放机制。根据学校发展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并按照批复的预算严格执行。学校所有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对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专账或专户管理,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优化管理部门职能,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使用、处置资产。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社会合作办学行为,加强对合作方的资格条件审查,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明确双方合作办学的权利义务。规范国际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着重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强国合作。健全和完善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定期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对项目的实施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
(五)健全制度,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师生员工权利。
8.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重大决策中的作用,重视法律顾问对重大问题的法律意见,提高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学校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和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学校做出的重要规定、签订的各类合同符合法律规定,防范法律风险,保护学校合法权益。
9.依法保障教职工权利。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权、学生管理与学业评定权、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参加培训学习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完善教师聘用、职务评聘、培训学习、奖惩考核等制度规范,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和待遇。畅通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明确教职工参与民主监督的程序性规定,保障教师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依法设立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就教师因职责权利、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待遇及奖惩等与学校及有关管理机构之间发生的纠纷,或者对学校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调处,作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
10.依法保障学生权利。依法保障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不受侵害,保证学生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资源,获得学业和品行评价,获得奖学金及其他奖励、资助等方面受到平等、公正对待。健全侵犯学生权益的监督惩处机制,对侵害学生权利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及时查处。注重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正当,重教育效果,做到公平公正。作出处分前,应当给予学生陈述与申辩的机会。作出处分决定后,应当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依法建立学生申诉处理机制,依法设立学生申诉委员会,按照正当程序的原则,明确处理机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保证处理程序的公开、公正。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
11.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把法治作为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基本方式,建立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地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注重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团体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公平公正的处理程序,将因人事处分、学术评价、教职工待遇、学籍管理等行为引发的纠纷,分别纳入不同的解决渠道,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和效果。对难于在校内完全解决的纠纷,按照法定程序,提交有关行政机关、社会调解组织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学校法治文化氛围。
1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增强教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养成依法依规管理和执教的习惯。认真落实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要深入开展学生法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丰富法治教育的形式与内容,使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将法律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以法治教育促进德育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3.依法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全面落实各级领导维护校园安全责任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开展法制和其他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安全稳定问题,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形成校园治安与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14.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要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融入到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