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
青年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暂行)
沪立达人〔2016〕7号
第一条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推进我校行政管理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提升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挂职锻炼是对本校青年管理干部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培养活动,选派到二级学院的相关岗位进行挂职锻炼。
第三条 挂职锻炼的目标。
打造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基层管理经验丰富、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中层管理干部队伍。
第四条 挂职锻炼的目的。
坚持以“本职岗位为主、了解、熟悉和体验教学一线的工作”的培养思路。
第五条 挂职锻炼的对象
行政职能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
第六条 挂职锻炼的方式。
在完成自身岗位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参与二级学院会议,了解、熟悉和体验教学一线的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完善、提高本职工作和自身专业水平及综合能力。
第七条 考核与管理制度
挂职锻炼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其他各职能部门配合。挂职锻炼人员的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第八条 为保证校内挂职锻炼工作的正常运行,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德彪
副组长:刘鹤霞 张天启、王淑华、李 斌、杨昆呈、葛宏翔
成 员:甘巍、葛建宇、方海、顾明广、张灵晶、胡宗明、何香君、洪君、耿立江、张鹏年、张胜永、杨静茹、张玉灿、李伟珍、童宏祥、李光布、史跃勋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修订于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