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职工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正确评价教职员工在2017年的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晋升、聘任、奖惩、解聘以及工资结构调整中绩效工资的发放等学校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充分体现教职员工年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达到奖优罚懒的目的。
三、考核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详见《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干部及部门考核办法》。
五、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教职员工考核优秀比例按全校总人数的30%设置。年度考核设立“先进员工”、“优秀奖”奖项,在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教职员工中推荐“先进员工”、“优秀奖”获得者。“先进员工”获奖比例按全校人数12%设置,“优秀奖”获奖比例按全校人数18%设置。
六、考核工作机构
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鹤霞
副组长:张天启 王淑华 李 斌 杨昆呈
成 员:王 甜 张灵晶 曹济仁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工、教师代表组成的部门考核小组;各职能处室成立由处室正副职、教代会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一般为3~5人。人员名单及交流时间须在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报人事处备案。
七、考核日程安排
详见《2017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八、考核结果反馈
各部门及时把学校审定后的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对评定为“基本称职”者,部门负责人应约谈本人,提出整改要求。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人员,部门领导须与当事人约谈,并由部门会同人事处商议处理意见。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按文件规定认真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各类人员考核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附件:1.《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
2.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部门及干部考核办法》
3.《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全面客观评价每位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通过年度总结,进行学习交流、评议考核,进一步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优秀员工的敬业精神,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通过对教职工在受聘岗位上履行岗位职责、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和找出不足,促进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提高。逐步建立学校内部的竞争激励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考核原则
(一)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
(三)实事求是、客观、科学合理评价。
三、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在职教职工。
(二)新进学校的教职工在本校工作未满二个月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根据教职工在不同岗位和承担工作的不同要求,实行分类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德:指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上级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等。
2.能:指在本职工作中善于总结分析,提出面对问题的合理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并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及创新精神。
3.勤: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出勤是否正常、能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是否达到满负荷状态。
4.绩:指任务完成的效率、质量和实际效果,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二)凡获得上海市及校级各类教科研项目、参加国内外访学、境外培训进修、产学研践习等教职工,需增加本人承担教科研项目进展程度等情况汇报,及各类访学践习、培训进修成果或获奖情况。
(三)凡本年度获校级以上各类奖项需提供奖状、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五、考核等级
(一)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二)教职工考核优秀比例按全校总人数的30%设置。年度考核设立“先进员工”、“优秀奖”奖项。
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教职工必须具备一年及以上校龄。
(三)年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
(四)教职工本年度病、事、产假累计满一个月及以上的,参加本年度考核但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可定为不称职:
1. 师德一票否决;
2. 全年旷工累计3天及以上;
3. 不服从工作分配;
4. 受行政处分或当年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5. 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责任事故;
6.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等。
六、考核程序与要求
(一)个人总结
根据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照本人岗位职责,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实事求是,一分为二,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尽可能用数据说明工作业绩,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
(二)部门交流
要求各部门根据学校文件安排的日程,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工作交流,在总结本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相互评议。
(三)各部门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对被考核人履职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现实表现,在听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意见,经部门考核小组集体讨论后将拟评定的等级报人事处。
(四)各部门把本部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表》及《考核结果汇总表(拟评定等级排序)》送至人事处。经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评优名单,最终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五)各部门要及时把学校审定后的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对评定为“基本称职”者,部门负责人应与本人约谈,提出整改要求。
(六)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人员,部门领导须与当事人约谈,并由部门会同人事处商议处理意见。
附件2: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度部门及干部考核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干部考核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平、全面、客观原则;
(二)注重实绩原则;
(三)群众公认原则。
二、考核对象
各部门及部门正副职。
三、考核内容及形式
1.部门考核、正副职述职:结合本部门本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在述职大会上对本年度部门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同时进行正副职述职个人总结,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考评。
2.助理考核:各部门助理在所属部门进行总结汇报,分管校领导参加。
3.部门关联考核:各部门间相互评价,主要针对部门关联工作中的评价,作为部门及正职考核的有效依据。
四、考核程序
(一)总结工作
1.部门总结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总结年度各项工作,总结材料简洁扼要,以数据、实例为主;既总结成绩,展示亮点,也要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改进方向。
2.个人总结
总结本年度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主要包括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创新、工作实绩(工作实绩要用数据来说明)以及本人履职情况等方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并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部门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表见附件,个人考核表格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二)考核办法
部门述职与测评
各部门正副职集中述职。参加范围为各部门助理以上干部,并按测评人员10%的比例选派教代会代表(非副职以上干部人员)参加测评。
1.公开述职
分二级学院、行政部门二场进行工作述职和交流,以部门为单位制作PPT(一份)。
1.1 以行政部门、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述职。
1.2 正职述职时间10分钟,副职5分钟。
2.民主测评
2.1 采用自评、互评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测评。
2.2 测评表分为部门、部门正副职2类。
2.3 测评人员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二级学院、行政部门正副职和教代会代表。测评人员在考核结束后将测评表投入测评箱。
五、测评等级
测评等级均分为A优秀、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四个等级。每张测评表中“优秀”的数量不得超过被考核总人数的30%。
六、考核等级评定
(一)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
(二)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校(党)办会同人事处汇总的测评统计及排序进行审核,提出考评结果,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七、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者,由分管校领导约谈本人,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考核评定为“不称职”者,由分管校领导约谈本人,并由学校相关部门会同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八、考核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人事处、校(党)办具体实施。
九、其他
(一)干部全部参加2017年度考核。
(二)本办法由校(党)办、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3日
附件3:
2017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 容 | 地 点 | 责任部门 |
12月4日 | 9:00 | 校长办公会 确定2017年考核工作 | 行政楼二楼 会议室 | 人事处 校(党)办 |
12月5日 | 上午 | 关于做好2017年度 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文 |
| 校(党)办 |
12/8~12/17 | 全体教职工年终考核 |
12月8日 | 上午 |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确定本部门考核时间、地点,报人事处备案 |
| 各二级学院 各职能部门 |
12月9~15日 | 自行安排 |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组织教职工考核交流、评议 | 自行安排 | 各二级学院 各职能部门 |
12月15日 | 下午 |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完成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按等级排序),交人事处 |
| 各二级学院 各职能部门 |
12月18日 | 9:00 | 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2017年度考核结果;校长办公会审定2017年度考核结果 | 行政楼二楼 会议室 | 人事处 校(党)办 |
12/19~1/12 | 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及干部考核 |
1月9日 | 8:45 | 各职能部门考核 | 图文信息 中心报告厅 | 人事处 |
1月9日 | 13:00 | 各二级学院考核 | 图文信息 中心报告厅 | 人事处 |
1月11日 |
| 《部门考核测评表》、《干部考核测评表》汇总,报党办备案 |
| 人事处 |
1月12日 | 9:00 | 校长办公会审定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先进员工”、“优秀奖”名单 | 行政楼二楼 会议室 | 人事处 |
1月15-19日 |
| “先进员工”、“优秀奖”名单公示 |
|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