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
选拔和培养专业带头人试行办法
沪立达人〔2011〕11号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优秀专业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提高学校专业建设和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学校《中长期发展定位规划》和《“十二五”规划》,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和师资结构,强化激励,提高质量,发展内涵,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我院建立一支热爱高职教育、认同立达办学宗旨和理念、富有活力、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专业带头人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立达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选拔原则
1.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重点选拔师德师风好的业务尖子和创新开拓型人才。
2.坚持教学科研能力与实践能力并重的原则。
3.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4、坚持定期选拔,重点培养,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选拔范围
在我校任职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已表现出较好发展潜力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四、名额设置和聘期
1、名额设置:每个专业原则上设专业带头人1名。若无合适人选可暂时空缺,由人事处与系部主任协商提出培养方案。
2.定期选聘:专业带头人聘期3年,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重新遴选一次,如果在聘期内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调整或增补。
五、专业带头人任期内职责
1.各个系的专业建设实行系主任领导下的专业带头人负责制。
2.专业带头人根据系主任提出的本专业建设中的重大事项、改革方案或建议,负责制订聘期内专业发展目标与规划;以及实施本专业建设的各项措施,完成任期目标和相应的教学与科研任务。
3.负责本专业师资梯队建设,在师资队伍总体规划下做好本专业的人才引进、选拔、培养和聘任等工作;建设和形成高水平的专业教学科研群体,不断充实、提高和完善本专业教师梯队。
4.熟悉把握相关专业领域国内外同行的发展状况,跟踪最新学术技术动态,拓展专业特色和新的发展方向。
六、选拔条件
1.忠诚和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思想情操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治学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安心本职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较强,善于团结合作。
2.在教学岗位上任职或兼职5年以上;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担任过本专业两门(其中一门必须是核心课程)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公共课教师能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课程。主持过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或修订。
3.在专业及研究方向上有较好的基础,具有较丰富的科研或实践工作经验,在近5年内正高符合以下二项、副高符合以下一项者:
(1)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或主编(主审、参编)国家规划教材或自编高职教材。
(2) 作为第一负责人完成院级或以上科研项目或校企合作横向科研项目2项,绩效良好。
(3) 作为负责人获得省、市(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当同类奖项三等奖以上的奖励一项及以上者,获得一等奖的前五名,二等奖的前四名,三等奖的前三名。
(4) 主编或主审正式出版教材(或学术著作)一部,教材使用一轮以上,效果良好。正式出版教材或学术著作一本。
(5) 主持过市级精品课程建设,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加过市级或以上精品课程建设。
(6) 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院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主持人)。
七、选拔办法和审批程序
1.学校由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协调选拔培养工作。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选拔程序
(1) 本人申请,填报《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见附件),并附有关教学、科研、论文等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交系部。
(2) 系、部主任审核推荐,上报人事处,人事处复核。
4.学校专业带头人选拔由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专业带头人名单;
5.拟聘专业带头人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公示;
6.院长聘任,发放聘书。人事处备案。
八、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和使用
1.专业带头人由学院和系共同管理,以系为主。各系要在思想政治、教学科研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学术研究方面进行重点培养,确定培养目标和要求,落实培养措施。
2.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教学科研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优势,安排他们在教学第一线施展才干,发挥作用。
3.优先考虑专业带头人参加国内外各类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支持专业带头人申报省、市级科研项目,学院将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九、专业带头人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
以专业带头人任期内的发展目标、任务和规划为依据,以本人思想政治和道德表现、业务实绩与对本专业发展的贡献为考核内容。
2、考核办法
对专业带头人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年度考核。对照年度计划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年度目标和任务的实绩,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措施;下一年度解决的问题或解决上一年度的遗留问题。
(2)任期考核。专业带头人任期届满需填写《专业带头人聘期考核表》,对任期内履行职责、工作实绩与专业发展状况等进行全面考核,由系主任提出考核意见,报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核定,提出考核结论,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考核结论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抄报董事会,并作为下一轮聘任的依据,优秀者可直接续聘,合格者优先考虑,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
3、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随时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者。
(2)治学态度不严谨,学术造假者。
(3)年度考核教科研方面没有进展,主观努力不够者。
(4)因本人责任,给学院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重大损失者。
十、相关待遇
专业带头人任期内享受专项经费(用作学术活动费、资料费、出版费、通讯费和交通费等),考核合格者总经费每年为5000元/人。
十一、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要求
2.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3.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聘期考核表
(制定于2011年4月28日)
修定于2018年7月19日
附件1:
上海立达学院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要求
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按照院系(部)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进行,按照完成情况由院系(部)直接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由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任期考核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一、教学工作
1.每年承担2门课程的主讲任务(其中1门为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效果优良;学生反映好。
2.每年累计指导4名以上学生进行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竞赛或作品设计。
3.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教研、专业学术或专业实践活动。
4.每年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一篇)教科研论文。
5.三年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含一篇)以上教科研论文。
二、科研工作
符合六(见前)专业带头人遴选条件,学术技术能力中的任意一项。
三、专业建设
1.完成本专业阶段性建设规划目标;
2.每年指导青年教师一名或一名以上;
3.重视本专业高层次人才(硕士学位及以上,或副高职及以上)的培养或引进工作,保证专业梯队的稳定,并使其结构更为合理;
4.每年负责或组织完成一门院级重点课程建设工作,三年负责或组织申报市级精品课程1门;
5.提出符合本专业发展方向的专业建设和改革构想,使本专业有稳定连续的建设目标。
四、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
1.能够根据专业规划和专业发展要求,规划指导实验实训室建设。
2.根据(实验室)实践基地建设要求,组织合理的工作团队。
3.任期内新增校外实训基地一个以上。
4.任期内获得上海市或国家实验室项目申报批准的将免于考核。
五、以上要求将根据学校发展进行动态调整。
(制定于2014年4月28日)
附件2: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部门(章) 专业
姓名 |
| 性别 |
| 外语水平 |
| 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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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到校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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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教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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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及学制、学位) | 第一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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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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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
| 担任学术团体职务及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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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承担教学任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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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科研技术服务工作情况 | 课题(项目)名称 | 何时、何部门鉴定(验收)及结果(效益) | 主持或参加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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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主要获奖情况 | 获奖项目名称 | 奖励部门及等级 | 主持或参加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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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五年来已出版的本专业代表性 论文及著作 | 名称(论文限填8篇以内,著作限填3部以内) | 何时、何刊物(出版社)发表(出版) | 第几作者名次 |
| 本专业教学团队所服务的专业群 | 为专业群发展所做的工作: |
| 对本专业教学团队工作的设想 | (可另加附页) |
| 特殊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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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意见 | 院系(部)意见: 年 月 日 | 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 院长办公会(校长)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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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上海立达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聘为带头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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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聘院系(部)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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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 担任学术团体职务及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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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内承担教学任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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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内科研工作情况 | 承担(完成)课题、论文著作、专利发明、课程建设情况 | 来源及结题情况、发表刊物、专利号、教材获奖情况 | 主持或参加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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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内课程(包括教材)建设取得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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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内实验室建设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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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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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 | 院系(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校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